招标编号:E3508210801100288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534线长汀新桥任屋至策武南坑段公路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交通〔202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汀畅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汀畅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G534线长汀新桥任屋至策武南坑段公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长汀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长汀县新桥镇任屋村,顺接现状国道G534线,路线向西南方向布设,途径牛岗村、湖口村、李田村,终于策武镇南坑村,接现状国道G319线。路线总长约13.2公里。
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起点至K10+430段采用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12米;K10+430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19.5米。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本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核定50989万元,其中建安费36026万元。最终建筑安装工程费以长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
2.4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咨询:对本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含EPC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地勘监理、设计审查或提供咨询意见,并形成报告,对设计过程中的各项关键技术、重点难点环节、建设成本控制等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咨询意见,管理监督设计单位限额设计、设计成果质量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
(2)工程监理:本工程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投资、质量、费用、进度控制和安全生产控制的工作,以及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相关工作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本工程设置总监办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办,下设工地中心试验室1个。总监办应按照《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福建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的要求,建立一个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工地中心试验室,负责监理的各种抽检及平行试验,以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3)造价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自项目实施阶段起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初审、协助财政预算评审单位审核、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审核)、结算初审、造价指标分析、造价控制等全过程造价服务;
(4)其他服务: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工程档案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不低于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设计咨询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②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交通运输工程)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③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且应由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指定一家作为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其他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月10日8时30分00秒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10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7-2688517、400-998-000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汀畅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长汀县大同镇汀州大道北路52号
邮 编:3663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597-6810513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11层1105室
邮 编:350002
电 话:17359152826、18950855033
联系人:王工、赖工
电子邮件:fjzbzxb@126.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
联系电话:0597-688951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汀分中心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4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三楼(电信大厦旁)
联系电话:0597-6889515
监督部门:龙岩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龙岩市龙岩大道综合大楼18楼
电 话:0597-229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