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水质监测设备采购)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8030801100233003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后补充提供“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按“分项报价表要求”自行报价,具体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各分项招标控制价单价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②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解密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修改为“②K值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及商务部分评审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三、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与《招标文件》有抵触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为准。投标人可以自行上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下载。
招标人:龙岩市永定区宏净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分项名称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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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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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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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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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价,各分项报价单价不得超出本项目各分项招标控制价单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