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三期(抚市镇和龙潭镇供水工程、数字水务建设工程)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三期(抚市镇和龙潭镇供水工程、数字水务建设工程)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以永水利审[2023]23、24、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水投集团永定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水投集团永定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三期(抚市镇和龙潭镇供水工程、数字水务建设工程)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永定区;
2.3资金来源:债券及企业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9410.84万元;
2.5招标范围:永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三期(抚市镇和龙潭镇供水工程、数字水务建设工程)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具体内容如下:
(1)勘察设计范围: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包含配合第三方预算公司对工程量进行核对)。
(2)施工范围:施工准备、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含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永久用电工程)的施工、完/竣工验收等。
(3)采购范围: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4)其他: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完/竣工备案验收及档案资料备案归档。
2.6工期:
(1)总工期:780日历天
(2)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提交;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完/竣工验收合格止。
(3)施工工期:总工期72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或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若同时符合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设计单位派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
3.7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6)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4家。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5月22日8时30分00秒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7-2688517。
7.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水投集团永定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沿河北路125号,邮编:364100
电话:0597-3388265
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邮编:350001
联系人:郑衔
电话:0591-87517829;传真:0591-87560944
电子邮件:fjmsxmgl@163.com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8号
联系电话:0597-583105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下坑广电大楼7楼
联系电话:0597-5936006
02龙潭镇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rar
03数字水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