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龙门枫榔颐养园建设项目融资建设一体化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E3508020801801298001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01月27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资料,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2月20日08:30:00前。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修改为:
监督部门:龙岩市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岩市新罗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7-3298225、0597-3296219
三、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说明中“②本招标项目评标时仅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进行考核。”的内容。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说明中“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管理机构中施工管理人员未能全部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登记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修改为“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投标保证金形式增加:⑥其他形式:招标人可免收或适当降低其投标保证金缴交金额要求按《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建筑〔2022〕17号)》文件及附件执行,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商务文件”修改为:商务文件:要求提交;其中,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中第7条的内容。
八、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说明和修改:
(1)资格文件“五-3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因系统无法导出该表,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数量自行填写即可。
(2)资格文件“十、其他资料”增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格式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3)商务文件“四、商务评分标准对照情况点对点应答表”作修改,格式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九、第五章评分细则中(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表第1、2、3条修改如下:
1 |
业绩(3分) |
承担工程建设施工方具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规模15000平方米以上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本项满分3分。 …… |
2 |
企业资质(3分) |
承担工程建设施工方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3分,其它情形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融资建设一体化(3分) |
融资和工程建设全部由独立投标人自行实施的,得3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十、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中“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修改如下: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提供与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的支付担保(支付担保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有效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等方式)。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使用保函示范文本,具体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23〕4号)》文件及附件执行)。
十一、本项目《合作协议》《施工总承包合同》已上传,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龙门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