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第02号)
现将由我方组织招标的浮蔡安置小区(Ⅱ标)(施工)(招标编号:E3508010801100156003)有关事项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人的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4.5.2工程结算价款的其他相关规定”中的“(4)本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土石方(含泥浆、淤泥)或废碴等外运按挖掘机或装载机挖装,10T以外自卸汽车运,废土(碴)运距按12km计算。”调整为“(4)本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土石方(含泥浆、淤泥)或废碴等外运按挖掘机或装载机挖装,10T以外自卸汽车运,废土(碴)运距暂按12km计算。”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4.5.2工程结算价款的其他相关规定”中的“(5)商品混凝土运距按5km包干”调整为“(5)商品混凝土运距按3km包干”。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4.5.2工程结算价款的其他相关规定”中的“(13)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若不按市场价格签证,参照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时,只能按其发布的市场信息综合价格作为结算依据,厂商报价不能作为结算依据。”调整为“(13)在施工过程中,材料及设备价格若不按市场价格签证,参照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时,只能按其发布的材料综合价格作为结算依据,市工程造价资讯公布的厂商报价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4、删除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中的“(5)本工程项目结算审核由发包人委托有权部门审核确定,若承包人审核后报送的竣工结算与审核部门审核后的总造价相比,核减率≥10%的,发包人将按超出10%以外部分的10%对承包人进行处罚,财务结算时由发包人直接从该工程款中扣除 (核减率=审减数/审定造价*100%)。”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人民币229248149元。本项目最新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6.1.1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6.1.2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6.1.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已上传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请投标人及时登陆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并以此作为报价依据,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此前招标公告日发布的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不再适用。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调整为“2022年11月15日08:00:00(北京时间)”。
7、本项目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2年11月15日 09:00:00(北京时间)”。
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第02号)”与招标文件(含此前发布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不一致时,以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第02号)”为准。投标人应凭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向招标代理索取文本文件,也可以至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查看。文本文件与电子文本不一致的,以文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28日
[E3508010801100156003001]浮蔡安置小区(Ⅱ标)(施工).LY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