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受理
采购项目经采购办批准并确定采购方式后,采购人应委托代理机构向交易中心受理部提出政府采购交易申请,填写《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登记表》,递交《龙岩市政府采购计划表》等相关材料,交易中心业务受理部对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要求补正后受理。
二、发布公告
代理机构将采购人确认后的招标公告上传至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中心业务受理部对公告的格式及时间节点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进行发布。
三、投标人进场登记、报名获取投标资格
首次进入交易中心投标的投标人应在网上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后的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的网站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上的要求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投标人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获得投标资格,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和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进行答疑,答疑内容经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上传至交易中心网站,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组织交易活动
1、交易中心根据项目场地和时间的预约安排,提前整理交易厅、评标室、专家抽取室,保证与开评标相关的设备运行正常。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开标会议并协助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维持开标现场秩序。
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选定的类别、区域范围,填写《专家抽取申请表》,交易中心交易管理部工作人员根据申请表内容,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同事在场的情况下,在指定的专家抽取室及抽取设备中抽取评标专家。
3、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进行相应的工作。评标结束后确定中标候选人。
六、评标结果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将中标结果在龙岩市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法定公示时间。
七、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需加盖交易中心交易见证章。
八、退还保证金
开标结束后,交易中心根据交易文件的相关规定将未中标单位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转付至采购人的账户。
九、资料归档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人确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业务受理部提交采购全过程归档资料。
十、附政府采购交易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