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流程
二、所需材料(以下未标注的收取原件)
1、实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无需前往现场,可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司邮箱,邮箱号:3632721331@qq.com。所需信息如下 :
(1)、注明开具电子票类型(普票或专票);
(2)、公司(单位)全称;
(3)、公司(单位)纳税识别号;
(4)、交易费转账回单;
(5)、项目名称;
(6)、联系方式。
2、若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交易服务费均由中标单位缴交,中标单位持招标文件中提及该项目内容的复印件发至我司邮箱,邮箱号:3632721331@qq.com。
三、承诺时限
自收到转账信息并提交开票信息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开票。
四、联系方式
业务受理部:0597-2688557
五、监督电话
0597-2688503